根据共青团湖北省委、湖北省学生联合会《关于2023-2024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推报工作的通知》的有关精神,结合评选条件,经基层推荐,团委会评议,拟推荐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21461班周永恒等3位同学参加2023-2024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奖项的评选,推荐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江河卫士团队”参加“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奖项的评选,现对参加2023-2024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的人员(团队)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3月5日——3月8日
如对公示人员有何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材料形式提交至院团委(1209办公室)反映。
院团委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