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名称:师生交流赛
二、活动目的:丰富师生的课余生活,展现国球魅力,增强师生之间的交流,提高我院的乒乓球竞技水平。
三、主办单位: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乒乓球俱乐部.
四、活动总负责人:刘 杰 汤玖林活动策划:汤玖林活动组织:刘 杰 汤玖林。
五、活动时间:2012.11.25-2012.11.30每天下午5:00-7:00
六、活动地点:工会球馆。
七、活动对象:全校师生。
八、比赛项目:1.男子团体 2.男子单打。
九、报名方式:学生组由乒乓球俱乐部初赛决定,教职工组名单由工会刘杰老师提供。
十、比赛赛制与过程:
第一阶段:男子团体 教职工组选出A、B两队,学生组选出C、D两队,进行单循环赛。
第二阶段:男子单打第一轮:分组淘汰(抽签分组),取小组前2名参加下一阶段比赛,一共分为A、B、C、D四个小组第二轮:交叉淘汰赛,决出前四名第三轮:前四名进行单循环赛,按积分与相互胜负关系得出最后排名。
十一、比赛办事机构:
1. 后勤保障组:
总负责人:董 杰。
组成:乒乓俱乐部青招部(负责人:方可)
职责:a对活动场地进行相关布置 。
b负责比赛现场的安全保卫,财物管理,包括比赛用球、水等物资的供应及登记 。
c负责赛后清理 。
2. 信息宣传组:
总负责人:董沈阳。
组成:乒乓球协会宣传部(负责人:李君)、外联部、院团委记者团。
职责: a 负责宣传,海报的制作及相关赛事信息的发布。
b 负责比赛现场的摄影,力求精彩再现。
3.裁判组:
总负责人:董沈阳。
组成:乒乓球协会裁判部(负责人:詹存、刘冬琪)
职责:a 负责此次赛事的裁判工作 。
b.负责比赛的抽签分组及按相关规则安排比赛对阵名单。
4.仲裁处组成人员:刘 杰 汤玖林。
职责:负责比赛期间执行竞赛规则,对竞赛中发生相关的相关纠纷进行调停等。
十二、比赛期间应注意比赛的道德风尚:
为了保证乒乓球比赛的顺利进行,激励选手们团结拼搏、公正竞赛,发扬良好的体育道德风尚,赛出风格,赛出水平。
比赛期间道德风尚如下:
1)、认真执行本次比赛中的乒乓球比赛的各项规定。
2)、比赛作风端正、勇于进攻、顽强拼搏,胜不骄,败不馁。
3)、各选手应尊重对方,尊重裁判,尊重观众,没有顶撞裁判、弄虚作假、无故弃权的现象。
十三、比赛纪律说明:
1)、所有裁判员必须严格履行裁判职责,做到严肃、认真、公正、准确,尊重运动员;所有运动员必须认真对待每场比赛,遵守比赛次序和规则,准时到达比赛场地,服从组委会的统一安排,尊重、服从裁判,赛出水平,赛出风格。以上如有违反,将视情节严重,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
2)、参赛选手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必须在比赛时间开始10分钟内到场,否则取消比赛资格。
3)、比赛中,除擦汗喝水外不得停止比赛(除暂停外),若无故离开比赛,本场比赛即以0比3告负。
4)、比赛必须由报名选手本人参加,若出现代赛的情况,一经查实,报名者与代赛者均将失去本次比赛的参赛资格及以后乒协所组织的比赛的报名资格,若有选手因意外无法到场,做弃权论。
5)、在比赛现场,若出现不文明行为,取消不文明选手的比赛资格。
6)、选手要服从裁判的判罚,凡有严重不服从裁判的选手即取消比赛资格,如果对裁判执法有争议,可以向大赛仲裁处提出申诉。
十四、比赛规则:
挑选场地或发球权:
每场比赛开始之前,参赛双方应在裁判的主持下,由对手猜球,猜球胜者具有挑选发球权和场地的优先权,赢方所剩的一方归输方所有。(注:猜到球的一方有选择权)
局数和分数:
1)循环赛和淘汰赛均以五局三胜制决定胜负。
2)各项比赛中以11分为一局,先得11分一方胜该局.若10:10平,先领先两分者获胜. 发球权、得分 1)比赛中由通过猜球获得发球权的运动员先发球,发2个球后交换发球权,由对方发2球后再交换,若战成10平,以后每一球都要换发,直至比赛结束。 2)下一局开始比赛时,由另一方先发球。
交换场地:
1)第一局比赛结束,双方应交换场地进行第二场的比赛。如前二局双方战成1:1平或前四局双方战成2:2平时小比分到5分时双方也要交换场地进行决胜局的比赛。
2)在比赛中,如选手未按规则规定,按时、正确的交换场地,一经发现,应立即交换、已得分数有效,并继续进行比赛。
合法发球:
1)发球时,球应放在不执拍手的手掌上,手掌张开和伸平。球应是静止的,在发球方的端线之后,比赛台面的水平面之上。
2)发球员须用手把球几乎垂直地向上抛起,不得使球旋转。
3)当球从抛起的最高点下降时,发球员方可击球,使球首先触及本方台区,然后越过或绕过球网装置,再触及接发球员的台区。
4)从抛球前球静止的最后一瞬间到击球时,球和球拍应在比赛台面的水平面之上。
5)击球时,球应在发球方的端线之后,但不能超过发球员身体(手臂、头或腿除外)离端线最远的部分。
6)运动员发球时,应让裁判员或副裁判员看清他是否按照合法发球的规定发球。
7)如果裁判员怀疑发球员某个发球动作的正确性,并且他或者副裁判员都不能确信该发球动作不合法,一场比赛中此现象第一次出现时,裁判员可以警告发球员。
重新发球:
如下列情况发生时应重新发球:
1)如果发球员发出的球,在越过或绕过球网装置时,触及球网装置,此后成为合法发球或被接发球员或其同伴阻挡。
2)如果接发球员或接发球方未准备好时,球己发出,而且接发球员或接发球方没有企图击球。
3)发球时,发球员和接发球员同时违例。
4)当接球员尚未做好准备之前,发球员即发球。
5)由于发生了运动员无法控制的干扰,而使运动员未能合法发球、合法还击等。
比赛的连续性及对不端行为的处罚:
1)一场比赛应从每一次发球开始连续进行直至整场比赛结束。比赛中只有裁判员有权暂停比赛。但有二种情况除外:第一,每场比赛之间允许有1分钟的休息;第二,比赛中遇到运动员无法控制的情况发生时,裁判员可根据实际需要暂时停止比赛,双方所得分数有效,比赛恢复时从该分数起算。
2)下列情况发生时,裁判员可给予警告或违例等惩罚:①运动员为恢复体力或喘息而时比赛中断; ②除每局1分钟的间歇外,比赛进行中,运动员接受场外指导或未经裁判员同意擅自离开场地; ③运动员在比赛中故意损坏球,以及有其他任何不利于比赛的行为。
十五、奖项设置本次比赛设团体冠亚军各一队、单打冠亚季军各一名优秀裁判十名,优秀组织策划一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