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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2012年度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2012-10-25  

院属各级团组织:  

今年的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是我院共青团组织开展“建团90年·喜迎十八大·建功促跨越”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全校广大团员青年“学党史、知党情、跟党走”学习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按照团省委、省学联统一部署,我院各级团组织以“喜迎十八大 学子勇当先”为主题,以服务“十二五”规划实施和“五个湖北”建设为重点,以前期基层需求大调研为基础,组织广大团员青年紧紧围绕党史宣讲、政策宣讲、国情考察、感受荆楚、教育帮扶、科技支农、文化传承、医疗卫生服务等内容开展社会实践与社会观察活动,2012年武汉船院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为了深化社会实践活动影响,总结先进,宣传典型,推动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进一步开展,院团委决定对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评选表彰。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和评选条件  

(一)优秀组织单位  

1、工作紧扣主题,有组织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工作计划、总结,且相关材料报送及时。  

2、暑期社会实践报告的回收率在80%以上,有1支以上集中组织的重点服务队,且有系领导或分团委教师带队。  

3、有具有本学院特色和符合当地实际的实践活动项目,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广泛发动学生参与活动。  

4、活动成效显著,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取得了较为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得到当地党政部门和群众的肯定。  

5、积极运用博客(微博)、博客、手机报等新媒体,主动宣传工作的做法与承销。  

6、有相关媒体报道。  

(二)优秀团队  

1、活动主题鲜明,形式新颖,安全有序,在实践中取得突出成绩。  

2、服务团(队)成员体现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团结奉献精神。  

3、有周密的活动安排和详细的活动记录,有当地党政部门的证明材料。  

4、有2篇以上优秀的社会实践调查报告。  

5、有相关媒体报道。  

(三)优秀团支部  

1、广泛组织和发动团支部成员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社会实践报告回收率在80%以上。  

2、活动成效显著,营造了良好的活动氛围,认真组织社会实践后续工作。  

3、有1篇以上优秀的社会实践调查报告。  

(四)先进个人  

1、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体现出良好的互助协作和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  

2、热心服务,主动服务、甘于奉献,在活动中表现特别突出,受到广大群众好评。  

3、有一篇优秀的社会实践调查报告和500-1000字左右的心得体会。  

(五)优秀社会实践调查报告  

1、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体现出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团结协作的精神。  

2、认真撰写社会实践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包括调研报告和实践经历、见闻、感悟等。其中,调研报告要求内容真是、数据翔实,能从较为专业的角度分析实际问题;实践经历、见闻、感悟类作品体裁不限,要求语言生动、可读性强,字数一般在3000字以内。  

二、评选办法  

1、优秀组织单位和优秀团队采取自下而上申报的方式,由各二级学院分团委组织申报材料,院团委组织择优评定。申报材料包括社会实践活动总结(包括社会实践参与面、参与层次、参与人数、社会实践基地情况、组队情况、特色工作等、新闻媒体及其他报道材料、资料照片等。  

2、社会实践优秀团支部由各班团支书填写好申报材料后上交本二级学院分团委,由分团委按条件评选出2个优秀团支部,院团委审核。  

3、先进个人由各二级学院分团委根据学生的暑期社会实践考核表、申报材料及所掌握的信息和工作成绩等方面按实际参加社会实践总人数的5%(即合格人数)择优评定,院团委审核。  

三、注意事项  

1、各级团组织要认真做好活动的总结表彰工作,对推荐表彰的团队、集体和个人进行公示,确保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主动从社会实践活动的内容涉及、组织方式、运作机制等方面进行探索创新,并及时做好普遍性、规律性的总结提炼。  

2、请各级团组织于9月2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至院团委,并同时报送电子版。活动宣传报道、典型照片等相关资料只报送电子版,同时报送申报表彰汇总表。  

附件1:2012年武汉船院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申报表彰汇总表  

附件2:2012年武汉船院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表彰申报表  

附件3:2012年武汉船院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支部表彰申报表  

附件4:2012年武汉船院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表彰申报表  

附件5:名额分配表  

共青团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二○一二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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