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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在全省青少年中开展学雷锋活动的通知》
2012-03-02   审核人:

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党委宣传部、文明办、团委,各大型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党委、团委,省直机关工委、省委高校工委、省司法厅、省国资委党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企业团工委、省司法厅团委,省驻外团工委:  

今年是学雷锋活动50周年。  

为进一步弘扬雷锋精神,组织动员广大青少年广泛参与志愿服务,提升精神区位,共筑精神高地,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团省委决定,在全省青少年中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深刻理解和把握学雷锋活动的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 雷锋是实践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思想道德的楷模,是全国人民特别是广大青少年学习的光辉榜样。雷锋精神是中华民族精神的重要内容,集中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昭示了青少年成长进步的正确方向,是始终引领青少年奋发进取、健康成长的一面永不褪色、永放光芒的旗帜。青少年是学雷锋的主体和重点。新形势下在青少年中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既是全省“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的实际行动,也是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有效途径,对于引导广大青少年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倡导文明社会风尚,自觉投身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建设,为推动我省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着眼于推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着眼于提升公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以传承和弘扬雷锋精神为主题,以青少年为重点,以社会志愿服务为载体,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手段,广泛进行雷锋事迹、雷锋精神和雷锋式模范人物的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和实践活动,推动学习活动的常态化、机制化,形成践行雷锋精神、争当先进模范的生动局面。  

二、明确目标任务,迅速在全省掀起学雷锋活动热潮 各地各单位要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学雷锋活动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的部署安排,突出“四个一”的活动内容,即:在全省青少年中开展一次普及式的雷锋精神学习教育活动;策划和组织开展一系列富有感召力和影响力的主题活动;组织广大团员青年、团干部、青年志愿者每人至少参加一次服务基层群众的志愿活动;选树和宣传一批身边的“活雷锋”。全省青少年学雷锋活动以3月份为集中行动月并贯穿全年,努力实现“教育青年、服务社会、弘扬新风、促进跨越”的总体目标。  

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1、开展雷锋精神学习教育活动。围绕雷锋同志的先进事迹、所表现出来的先进思想、道德观念和崇高品质进行广泛深入的学习宣传,引导青少年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雷锋精神的本质和时代价值,增强青少年内心对雷锋精神的认知与认同。开展“雷锋精神与时代同行”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农村、社区、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类青少年群体,以报告会、座谈会、研讨会、专题展览、看电影电视等形式,学习宣传雷锋事迹与雷锋精神。3月5日(学雷锋纪念日)和9月20日(公民道德日)前后,各级共青团、少先队组织要围绕学雷锋主题,集中开展两次团、队日活动。学习教育活动要注重结合青少年身心特点,要运用网络、手机、微博等新媒体,通过联合有关方面拍摄制作电影、微电影、微视频、动漫片、漫画书、歌曲、专题网页等方式,不断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使学习教育活动真正具有强大的感召力和影响力。  

2、开展学雷锋青年志愿服务行动。开展以“传承雷锋精神,参与志愿服务”为主题的集中性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广大青少年开展政策咨询、环境保护、科技医疗、法律援助、文艺演出、交通劝导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志愿服务,传播志愿服务理念,弘扬志愿服务精神。一是着力开展志愿服务关爱行动,以生活困难群众和老年人、残疾人、留守儿童、流动儿童等为重点对象,通过“一助一”、“多助一”等方式,提供生活料理、医疗保健、义务家教等服务。二是着力开展青年就业创业帮扶活动,动员招募相关专业人士和创业成功人士,重点面向进城务工青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开展各类实用技能培训、提供就业岗位信息以及合法权益保护等方面的志愿服务,有针对性地帮助他们提高就业创业能力,增强就业创业信心。三是大力加强青年志愿者组织、青年志愿者队伍和志愿服务阵地建设,大力加强“结对+接力”等志愿服务机制建设,把青年志愿者的热情、专长、服务时间与社会需求有机结合起来,通过青年志愿者组织的制度化安排转化为志愿服务的整体力量。 3、策划开展重大主题教育活动。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全省学雷锋活动的统一要求,结合各地实际,策划设计、组织实施  

青年广泛参与、社会影响深远的主题教育活动,营造浓厚氛围,兴起活动热潮,形成示范导向。一是开展“雷锋榜样进校园”活动,邀请道德模范和各行各业学雷锋先进榜样走进大中学校,结合自身成长经历与青年学生面对面。二是开展“岗位学雷锋”主题活动,在企业、城市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引导青年职工爱岗敬业、奉献社会。三是在农村广泛开展“学雷锋、争做好青年”活动,引导农村青年做建设家乡、践行文明的好青年。四是组织开展“大中专学生学雷锋社会实践”,组织青年学生到农村基层、城市社区开展以参与公共服务、关爱农民工子女等实践服务活动。五是开展少先队“学雷锋、手拉手”实践体验活动,倡导少先队员力所能及地帮助身边需要帮助的人。六是开展“青联委员学雷锋”活动,引导青联委员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业绩,发挥示范作用。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团省委将联合湖北日报、湖北卫视、楚天都市报等媒体推出“学雷锋百万青年大行动”、“寻访身边的雷锋”等活动,掀起全省学雷锋活动高潮,发现、宣传、表彰一批青少年身边的先进典型。3月5日为全省统一行动日,各地各单位要统一主题、统一时间、统一宣传,科学制定活动方案,积极推进活动落实,确保活动当天在全省形成强大声势。 4、抓好学雷锋活动宣传工作。宣传部门要牢牢把握正确导向,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作用,广泛运用手机、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形成全方位、全媒体的宣传格局。要开设专栏,策划推出系列报道,深入报道各地学雷锋活动的生动实践,选树、宣传一批可亲、可敬、可学的新时期雷锋式青年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各新闻媒体要把学雷锋活动宣传与“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相结合,深入基层,把握社会脉搏,反映民情民意,推出一批宣传文化精品。  

三、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学雷锋活动取得实效 全省各级宣传部门、文明办、共青团组织要切实加强对学雷锋活动的领导,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取得实效。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学雷锋活动是“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是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对青少年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意义重大。各地各单位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围绕活动主题,细化实施方案,做好任务分解,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学习活动深入开展。 2、“学”、“做”统一,注重创新。要强调“学”,突出活动的思想性,把帮助青少年学习了解雷锋和不同历史时期特别是新时期雷锋式模范人物的先进事迹、学习了解雷锋精神的时代内涵,作为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重要内容。要强调“做”,突出活动的实践性,大力创新活动形式、路径和载体,注重运用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方式,增强对青少年的吸引力、感召力,引导广大青少年自觉参与各类实践活动。 3、积极协作,抓好示范。各级党委宣传部门、文明办、共青团组织要加强协作,互相配合,发挥自身优势,各负其责、各展所长。宣传部门要积极做好活动宣传报道,文明办要加强对学雷锋活动的协调指导,共青团组织要不断丰富和深化学雷锋活动,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发展。要注重发挥重大主题教育活动的示范作用,推动全省学雷锋活动整体活跃。  

各地活动实施方案(条目式)和阶段性开展情况(附活动图片资料及文字说明),请相关团组织分别于3月10日和3月31日前同时报团省委宣传部和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对于各地有特色、有影响的活动,省委宣传部、文明办、团省委将组织新闻媒体进行重点宣传报道。  

团省委宣传部联系人:肖 璐 陈 琦  

联系电话:027-87232106 电子邮箱:hbxcb2008@163.com

省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联系人:金 明 谭伟 徐卓知  

联系电话:027-87233557 87238790 电子邮箱:hbzhiyuanzhe@sina.com

中共湖北省委宣传部  

湖北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共青团湖北省委  

2012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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