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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团省委组织部《关于推荐团省委直属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人选的通知》
2013-01-07   审核人:

关于推荐团省委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选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团委,各大型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企业团工委,省司法厅团委:  

为选配高素质人才、促进共青团事业发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团省委拟于近期采取组织推荐和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面向全省遴选5名团省委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人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公开遴选的职位

本次遴选工作人员5名,为团省委直属事业单位综合管理岗位,其中,省青年创业就业促进中心1名、团省委实业发展管理中心1名、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2名、省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1名。  

二、推荐范围

各级团组织和其他党政机关现任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的优秀年轻干部。  

三、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综合能力强,工作实绩突出,有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和较强的综合管理、宣传策划、组织协调能力,能独当一面开展工作;  

2.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  

3.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4年1月3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可放宽至30周岁(1982年1月31日以后出生);  

4.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5.身体健康。  

四、人选推荐要求

各地、各单位团组织在人选推荐过程中,可加强与党委组织部门的汇报和联系,拓宽视野,多渠道发现人才,多途径推荐干部,真正把那些思想素质较高、工作能力强的优秀年轻干部推荐上来。  

每个市州推荐人选原则上不超过5名,每个单位推荐人选原则上不超过1名。要求认真填写《团省委直属事业单位遴选工作人员人选推荐表》,并提供能反映人选能力素质和工作实绩的有关材料,于1月20日前报团省委组织部。遴选考试考核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樊俊峰 电 话:027-87238819  

邮 箱:hbtswzzb@163.com

共青团湖北省委组织部 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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