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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海学院学生会学干任职条例
2016-09-22   审核人:

 

为了加强我院学生会干部队伍的建设,提高学生干部的综合素质与责任意识,明确学生会的工作任务,工作职责,工作要求,并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充分体现干部之间的合作精神,全面提高我院学生会干部的学习能力与组织协调能力,加强学生干部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根据我院《学生手册》及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1.<![endif]>首先学干都要铭记“秉承“团结、勤奋、严谨、求实”的校风,遵循“厚德、笃行、致用、创新”的校训,志存高远,坚定信念,勤奋学习,自强不息,遵纪守法,明礼修心,热爱生活,团结友爱。为国家工业化和国防现代化而奋斗。”的誓言! 

2.学干在做好基本工作的同时,不能因为工作而耽误学习,每个团干成员要应保证学习成绩与综合素质良好,入学以来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5;补考后不及格课程不超过1门;近两学期素质教育学分排名均不低于班级前40%;体质健康达标测试考核在合格以上。 

在做好基本工作的同时,不能因为工作而耽误学习,每个团干成员要应保证学习成绩与综合素质良好,入学以来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5;补考后不及格课程不超过1门;近两学期素质教育学分排名均不低于班级前40%;体质健康达标测试考核在合格以上。 

3.学生会各种各级会议一律实行考勤制度,并将其作为会议记录的一部分上报学生会 办公室,学生会各级会议原则上不得缺席,若有特殊情况,须向主管领导请假。无故不参加者,学生会内部将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上报学校,给予惩罚。 

4.各部部长在学期初都要交一份本学期工作计划经常委会议讨论通过后制定实施工作计划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应有大的变动,但可根据学期的实际情况做适当的补充。  

5.每次例会做好会议记录,记录要认真、字体要工整、内容详细,在会议期间需要保持安静不准私自交谈。开会期间参会人员的任何通讯工具必须调成静音或关机状态,不得做与会议无关的事,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会议的正常进行。 

6.<![endif]>请假者必须出具亲自书写并签名的请假条,其它请假方式均为无效(特殊情况除外)。请假条应由请假者本人递交到办公室。请假条必须经主席或部长签字同意后方为有效。副主席必须向主席请假,主席必须向主席团请假,主席团过半数同意后方为有效 

7.学生会活动经费实施专人管理,严格审批。所得开支,均需有详细的说明和充足的理由并作详细记录。买的东西必须有收据才能报销。办公室内所有公共财务个人不得私自带出。如需借用,需经办公室主任批准,谁借出谁负责收回,并在三日内归还。如有丢失或损坏,需按损坏程度原价赔偿。 

8.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制定的工作程序组织各项工作。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学生会 

201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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