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目的
为活跃我院校园文化氛围,丰富大学生的精神生活,发掘、培育、宣传我院优秀女大学生,激励鼓舞团员青年健康成长成才,树立女大学生“自强自立、自信自律、自尊自爱”的新形象。院团委决定院团委主办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承办第三届“十佳女大学生评比”活动。
二、活动时间
3月5日-3月30日
三、活动评选范围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全体女生
四、活动评选项目
十佳女大学生10名,按得分排名选出前十名,另评选出3名最佳网络人气奖。
五、评选步骤
1、自主申报
院团委下发评选通知,各学生分会做好相应的宣传工作,鼓励优秀女大学生参与评选。
参赛选手开通本人实名微博,并在#武汉船院第三届十佳女大学生评选#的话题下,发布个人报名微博(简要介绍个人事迹),报名微博需@武汉船院学生会(注:学生会官方微博),并争取获得不少于50个转发支持。
参选微博发布示例:#武汉船院第三届十佳女大学生评选#我是**,我的事迹是****,请大家转发这条微博支持我。@武汉船院学生会
2、二级学院审核
二级学院分团委在报名女生中,按照要求推荐2到3名选手参加院级评比。3月20日前将《汇总表》和《个人申报表》交至船海学院学生会负责人高新宇(联系电话:15071725874),二级学院分团委组织选手准备展示ppt;
3、现场评审
现场评审包括选手自我介绍、必答题、才艺展示或PPT展示答辩环节。各参赛选手根据抽签,依次进行约1分钟的自我介绍和3分钟必答题。进行3分钟的展示演讲(PPT)或才艺表演,演讲内容要围绕自身典型事迹、闪光之处,有重点的向评委和观众展示。评委根据参赛选手的事迹内容进行提问及打分,最终评选出十佳女大学生及最佳网络人气奖。
六、评选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精心组织,秉承“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认真做好优秀“十佳女大学生”的推选工作;
2、各二级学院要以评选表彰“十佳女大学生”为契机,加强宣传工作,积极扩大活动的影响力,挖掘身边的模范典型,带动广大青年学生奋发向上,锐意进取。
3、后期宣传。“十佳女大学生”评选结束后,二级学院要组织在各种媒体进行宣传。
七、具体实施
(一)、各学院初选上报决赛名单
1、初选时间:3月5日----3月20日
2、初选名单:电子版(格式见附件一)于3月20日交至船海学院学生会负责人高新宇邮箱 949460968@qq.com,纸质版由各学院分团委书记签字,学院盖章后交至船海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7404张露老师处.
3、初选要求:各个二级学院积极动员,认真评选,具体要求参照附件二。
(二)、学校评选
1、评选方法:网上投票和现场评选相结合
各学院推选的选手建立网上公投平台,参赛选手简要介绍个人突出事迹和参评奖项,全院学生对选手进行实名制投票。投票时间为3月20日---3月28日。每人只能投一票。现场评审为教师评审和学生评审。
教师评审为:院团委老师,各二级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分团委书记(共计13人)。
学生评委为:现场积极观众总计20人。
2、评选计分说明
网上投票30分,教师评委打分50分,学生评委打分20分,满分100分。
网络计分规则:
1、票数按照排名计入总分。得票第一名记30分,第二名及28分,以此类推。
2、教师评委打分为加权平均。满分50分。去掉最高分,去掉最低分,其余分数取平均值,计入总分。评分表如下:
选手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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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手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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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表现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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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分: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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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展示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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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分: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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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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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分: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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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委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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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学生评委为20分,1人1分,满分20分,计入总分。评分表如下:
选手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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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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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本人签字(班级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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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学院推荐表
活动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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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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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手名单(班级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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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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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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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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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评选条件
十佳女大学生评选基本条件。
1、思想上积极上进,政治上要求进步,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坚定;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诚实守信,严于律己,遵纪守法;
3、关爱他人,乐于助人,诚实守信,有良好的人际关系,综合素质高。
4、报名微博转发量最高者,获得“最佳网络人气奖”。